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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所得稅..個人申報OR夫妻合報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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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到了報稅的月份,因我沒有自己報過稅 麻煩請各位大大幫我計算一下如何報稅對我較有利... 我去年所得449869,以扣除扣繳稅額3523 我老婆去年所得278410 我另有繳納保險,年繳43000 我老婆保險,年繳 30000 撫養我父母總計2人 另外公司還有寄一份職工福利金扣繳憑單 我的是3881 我老婆4186 這也是要繳稅的嗎 以上.... 麻煩請各位大大幫我計算一下 要夫妻合報還是個人申報比較划算 謝謝.....!! 更新: 我跟我老婆是97年12月結婚的... 可以採用夫妻合報嗎??? 更新 2: 父母都未滿70歲

最佳解答:

請問版大的薪資總額是449,869+扣繳稅額3,523=453,392? 請問版大父母是否年滿70歲?因年滿70歲或未滿70歲之免稅額不同! 2009-05-01 21:18:08 補充: 因綜所稅計算所得須以總額申報,所以版大的薪資總額以453,392計算,97年當年度結婚,今年5月申報時可合併申報也可單獨申報,明年5月就一定要合併申報! 1.夫妻合併申報 綜合所得總額739,869(=夫453,392+夫3,881+妻278,410+妻4,186) 減免稅額308,000(=77,000*4人) 減夫妻標準扣除額146,000 減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0,000(=100,000*2) =綜合所得淨額85,869*綜所稅率6% =應納稅額5,152減扣繳稅額3,523 =應補繳稅額1,629 2.夫以單身身份申報並扶養父母 綜合所得總額457,273(453,392+3,881) 減免稅額231,000(=77,000*3人) 減單身標準扣除額73,000 減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,000 =綜合所得淨額53,273*綜所稅率6% =應納稅額3,196減扣繳稅額3,523 =可退稅327 3.妻以單身身份申報 綜合所得總額282,596(=278,410+4,186) 減免稅額77,000 減單身標準扣除額73,000 減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,000 =綜合所得淨額32,596*綜所稅率6% =應納稅額1,956 綜上所述,若夫妻合併申報須再補繳1,629元,若以單身身份個別申報,則版大可退稅327元妻要補繳1,956元,以總稅金而言都差不多,請版大自行斟酌!

其他解答:31C9A75CB3B143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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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xvnjc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