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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用期(三個月)係咪冇有薪假期 (10分)

發問:

試用期(三個月)係咪冇有薪假期, 但勞工法例列明418(4星期, 每星期有18小時) 就可以有有薪假期, 咁其實應該係點先啱? 如有依據, 請提供來源, 謝謝

最佳解答:

 

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+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

根據勞工法例, 合計418條件者, 便成為連續性合約之僱員, 便可受勞工法例保障, 但法例亦有指明, 凡未滿試用期者, 並不會享有有薪之勞工假期, 故一此公司會給予冇薪之勞工假期, 亦是合法的.

其他解答:D1B39E804036C6B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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