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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
殘廢給付被勞保局核付為440日會被退保嗎?

發問:

朋友他申請殘廢給付, 勞保局核定給付440日, 請問他這樣有被退保嗎? 他好擔心會被退保, 因為還沒收到通知單,只知道核付為440日。 440日會被退保嗎? 更新: 他是中風;加入職業工會的;最低投保金額;一般殘廢給付(非職業傷害)

最佳解答:

 

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+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

版大除了第一級~第三級(不含合併升等)為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會被退保! 你朋友第七級(440日)是不會被退保的! 第五十七條 被保險人領取殘廢給付,不能繼續從事工作者,其保險效力即行終止。 2008-10-09 20:33:54 補充: 17280/30*440=253440元 應於治療終止或治療滿1年以上,診斷為永久殘廢或永不能復原時開具。 障害系列 合理治療期間 神經障害:須治療6個月以上且經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

其他解答:

1:應該是不會,除非診斷書內鈎無法從事任何工作! 每個工會的入會及收費標準不同,盡量加保在跟工作有關的工會,勞保肯定優於國民年金! 加保職業工會,政府有補助40%的保費! 如需詳細可到我的部落格網站留言也有詳細資料,有工會的地址及電話因每家工會的收費標準及費用都不一樣! 希望對各位知識+的朋友有所幫助 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輔導就業協會(關心您)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frguo200531C9A75CB3B143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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